表E.1:规划指标体系表
| 编号 | 指标项 | 指标属性 | 指标层级 |
| 一、空间底线 |
| 1 |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平方公里) | 约束性 | 市域 |
| 2 | 用水总量(亿立方米) | 约束性 | 市域 |
| 3 |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平方公里) | 约束性 | 市域 |
| 4 | 耕地保有量(平方公里) | 约束性 | 市域 |
| 5 | 建设用地总面积(平方公里) | 约束性 | 市域 |
| 6 |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 | 约束性 | 市域 |
| 7 | 林地保有量(平方公里) | 约束性 | 市域 |
| 8 | 基本草原面积(平方公里) | 约束性 | 市域 |
| 9 | 湿地面积(平方公里) | 约束性 | 市域 |
| 10 | 大陆自然海岸线保有率(%) | 约束性 | 市域 |
| 11 | 自然和文化遗产(处) | 预期性 | 市域 |
| 12 | 地下水水位(米) | 建议性 | 市域 |
| 13 |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例(%) | 建议性 | 市域 |
| 14 | 本地指示性物种种类 | 建议性 | 市域 |
| 二、空间结构与效率 |
| 15 | 常住人口规模(万人) | 预期性 | 市域、中心城区 |
| 16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预期性 | 市域 |
| 17 | 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 | 约束性 | 市域、中心城区 |
| 18 | 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平方米) | 预期性 | 中心城区 |
| 19 | 道路网密度(千米/平方公里) | 约束性 | 中心城区 |
| 20 | 轨道交通站点800米半径服务覆盖率(%) | 建议性 | 中心城区 |
| 21 | 都市圈1小时人口覆盖率(%) | 建议性 | 市域 |
| 22 | 每万元GDP水耗(立方米) | 预期性 | 市域 |
| 23 | 每万元GDP地耗(平方米) | 预期性 | 市域 |
| 三、空间品质 |
| 24 | 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分钟覆盖率(%) | 约束性 | 中心城区 |
| 25 | 卫生、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率(%) | 预期性 | 中心城区 |
| 26 | 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平方米) | 预期性 | 市域 |
| 27 | 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张) | 预期性 | 市域 |
| 28 |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预期性 | 市域 |
| 29 | 人均体育用地面积(平方米) | 预期性 | 中心城区 |
| 30 |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 预期性 | 中心城区 |
| 31 | 绿色交通出行比例(%) | 预期性 | 中心城区 |
| 32 | 工作日平均通勤时间(分钟) | 建议性 | 中心城区 |
| 33 | 降雨就地消纳率(%) | 预期性 | 中心城区 |
| 34 | 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预期性 | 中心城区 |
| 35 |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 | 预期性 | 市域 |
注:各地可因地制宜增加相应指标。
(1)指标分类
按指标性质分为约束性指标、预期性指标和建议性指标。约束性指标是为实现规划目标,在规划期内不得突破或必须实现的指标;预期性指标是指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预期,规划期内努力实现或不突破的指标;建议性指标是指可根据地方实际选取的规划指标。
(2)指标涵义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陆域、水域、海域等面积。
用水总量:全年各类用水量的总和,包括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和生态用水等。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法确定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实施特殊保护的耕地的面积。
耕地保有量:规划期内必须保有的耕地面积。
建设用地总面积:市域范围内的建设用地的总面积。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城市、建制镇、村庄范围内的建设用地的面积。
林地保有量:规划期内必须保有的林地面积
基本草原面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13年修正)》第四十二条规定,划定的基本草原总面积。
湿地面积:红树林地,天然的或人工的、永久的或间歇性的沼泽地、泥炭地,滩涂等。
大陆自然海岸线保有率:大陆自然海岸线(砂质岸线、淤泥质岸线、基岩岸线、生物岸线等原生海岸线,及整治修复后具有自然海岸形态特征和生态功能的海岸线)长度占大陆海岸线总长度的比例。
自然和文化遗产:由各级政府和部门依法认定公布的自然和文化遗产数量。一般包括:世界遗产、国家文化公园、风景名胜区、文化生态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以及其他经行政认定公布的遗产类型。
地下水水位:含浅层和深层,依托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监测点测量的地下水面高程(以黄海高程为准)。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例:在消费的各种能源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折算标准量累计后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
本地指示性物种种类:反映本地生态系统的保持情况的指示性物种的种类。
常住人口规模:实际经常居住半年及以上的人口数量。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城镇常住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例。
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城市、建制镇范围内的建设用地面积与城镇常住人口规模的比值。
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应急避难场所面积与常住人口规模的比值。
道路网密度:快速路及主干路、次干路、支路总里程数与中心城区面积的比值。
轨道交通站点800米半径服务覆盖率:轨道交通站点800米半径范围内覆盖的人口与就业岗位占总人口与就业岗位的比例。
都市圈1小时人口覆盖率:都市圈1小时通勤圈范围内覆盖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
每万元GDP水耗:每万元GDP产出消耗的水资源数量。
每万元GDP地耗:每万元二三产业产出增加值消耗的建设用地面积。
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分钟覆盖率:400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广场用地周边5分钟步行范围覆盖的居住用地占所有居住用地的比例。
卫生、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步行15分钟覆盖率:卫生、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各类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周边15分钟步行范围覆盖的居住用地占所有居住用地的比例(分项计算)。
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城镇住房建筑总面积与城镇常住人口规模的比值。
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每千名60岁及以上老年人拥有的养老机构床位数。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每千名常住人口拥有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人均体育用地面积:体育用地总面积与常住人口规模的比值。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公园绿地总面积与常住人口规模的比值。
绿色交通出行比例:采用步行、非机动车、常规公交、轨道交通等绿色方式出行量占所有方式出行总量的比例。
工作日平均通勤时间:工作日居民通勤出行时间的平均值。
降雨就地消纳率:通过减少硬化面积,增加渗水、蓄水、滞水空间,使多年平均降雨量的70%实现下渗、储存、净化、回用的城市建成区占总建成区的比例,是反映海绵城市建设水平的指标。
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城镇经生物、物理、化学转化后作为二次原料的生活垃圾处理量占生活垃圾产生总量的比例。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农村经收集、处理的生活垃圾量占生活垃圾产生总量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