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
Project code for engineering of urban appearance and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GB 55013-202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22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21年 第73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13-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项目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4月9日
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1.《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2012
第2.0.4、2.0.8、3.4.1、3.4.6条
2.《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CJJ 179-2012
第7.1.2、7.1.5、7.2.2、7.2.3、9.0.5条
3.《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CJJ 205-2013
第3.0.8、4.0.3条
4.《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 109-2006
第2.1.3、2.1.6、2.2.12、2.3.1、2.3.3、2.3.4、4.1.6、4.1.8、4.1.9、4.1.13条
5.《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 14-2016
第4.2.7、4.5.4、5.0.11、7.0.1条
6.《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CJJ 149-2010
第2.0.2、2.0.11、3.4.1、7.1.1条
7.《城市容貌标准》GB 50449-2008
第4.0.2、5.0.9、7.0.5、8.0.4、10.0.6条
1. 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2. 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