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治区域内调查土地权属调整意愿。包括土地所有权权属调整意愿调查、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和)土地使用权权属调整意愿调查。
土地所有权权属调整意愿调查,主要包括:土地所有权是否进行调整、是否同意土地所有权调整的原则和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如果2/3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同意进行土地所有权调整,经过充分协商,形成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整原则和方法的一致性意见,则按这一原则性意见开展规划设计工作。如果同意进行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整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低于2/3,或经协商后同意进行土地所有权调整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仍低于2/3,则确定在不打破土地所有权边界的前提下进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在规划设计时必须考虑土地所有权边界进行规划布局,同时使各土地所有权主体都尽可能公平地利用工程设施。
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和)土地使用权等权属调整意愿调查,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和)土地使用权是否进行调整、是否同意调整的原则和方法。若2/3以上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和)土地使用权等权利主体同意开展权属调整,则可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和)土地使用权权属调整。如果仅有部分区域的农户愿意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和)土地使用权权属调整,则也可以仅在该区域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和)土地使用权权属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