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环节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牢牢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增活力添动能。
(十)提升家庭经营集约化水平。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健全延包配套制度。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健全承包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依法保护承包农户合法土地权益,探索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有效途径。实施小农户能力提升工程,鼓励小农户通过联户经营、联耕联种等方式开展生产。
(十一)推进农村集体经济活权赋能。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贴近农户、服务综合、辐射带动等优势,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服务农业生产方面的统筹协调功能。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
(十二)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引导农户发展家庭农场,提升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能力。支持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鼓励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市场营销等。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农民合作经营,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健全各类市场主体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强化国有农场农业统一经营管理和服务职能,推进城乡及垦区一体化协调发展。
(十三)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能力建设,引导各类涉农主体向社会化服务领域拓展。创新推广单环节、多环节托管等服务模式,推动服务由粮油作物向经济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领域拓展,由产中向产前、产后环节延伸。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提升规范化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