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强制性认证规则及目录更新(截至2026年8月)
本节点为后续更新说明,不替代本规范档案所收录的2020年历史公告。
国家认监委2024年第18号公告(2024年8月15日发布)修订并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灭火器》(CNCA-C18-02:2024)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避难逃生产品》(CNCA-C18-03:2024),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应的2020版规则同时废止。该公告还将手提式灭火器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由GB 4351.1、GB 4351.2调整为GB 4351。公告及两份规则附件:国家认监委2024年第18号公告。
国家认监委2026年8月更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汇总仍列有火灾报警产品(CNCA-C18-01:2024)、灭火器产品(CNCA-C18-02:2024)、避难逃生产品(CNCA-C18-03:2024),对应消防产品类别包含火灾报警产品(1801)、灭火器产品(1810)、避难逃生产品(1815)。该汇总注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共17大类106种,范围按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第36号公告及后续目录管理公告界定。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汇总(更新日期:2026年8月)。
国家认监委2025年第11号公告(2025-03-31发布)根据GB 17945—2024修订认证实施要求: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及《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避难逃生产品》(CNCA-C18-03:2024)附件所列范围中,删除“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产品”下的“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指定认证机构应依据新版国家标准实施相关强制性产品认证。官方原文网址(可复制到浏览器访问):
https://www.cnca.gov.cn/zwxx/gg/2025/art/2025/art_e644cfca109d4b09a9aedf3d67031db8.html
另有一种相关但不同口径的文件: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消防产品目录(2025年修订本)的通知》于2025-01-14发布,通知称目录由《消防产品目录(2022年修订本)》修订而来。该《消防产品目录》按消防产品类别、品种、典型产品、适用范围和产品适用标准列项;它是消防产品监督管理产品目录,不等同于市场监管总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目录,也不替代CNCA认证实施规则。通知原文(可复制网址):
https://www.119.gov.cn/zfxxgk/fdzdgknr/tzgg/2025/47870.shtml
官方目录PDF原件:
https://www.119.gov.cn/images/zfxxgk/fdzdgknr/tzgg/2025/01/14/1736840424149039493.pdf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公告2025年第10号(页面发布时间2025-03-03,公告落款2025-02-25):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消防安全标志”(属于避难逃生产品类别)不再实施CCC认证管理,指定认证机构应注销相关已出具证书。该公告针对“消防安全标志”,不可与“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产品”混为一类;具体产品范围应以公告及现行目录为准。官方原文网址(可复制访问):
https://www.cnca.gov.cn/zwxx/gg/lhfb/art/2025/art_29da6ff28e23423eba8c38cb71f6f253.html
本条仅作规则版次和目录状态索引,不复制三份规则全文。各认证机构分别备案的消防产品自愿性认证规则及认证依据不属于上述强制性规则汇总,仍需按具体认证机构继续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