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位和目的。
专项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延伸和完善,用于引领和指导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工作。编制实施专项规划,目的是化解耕地和林地、草地空间矛盾冲突,优化农用地空间布局,实现规划引领下更高质量的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为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谋划到2035年的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布局,统筹划定耕地空间、耕地补充空间(二者共同构成耕地保护空间)以及林草空间、林草补充空间(二者共同构成国土绿化空间),明确耕地、林地、草地管理边界,同步正向优化永久基本农田,纳入“一张图”监督实施。同时,建立规划引领下的耕地、林地、草地保护制度体系,明确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布局优化、质量提升的落实举措和监督管理要求。
(三)规划层级。
国家级专项规划明确各省(区、市)耕地和林草保护目标任务,确定国家集中垦造耕地和实施国土绿化的重点区域。省级专项规划是重点,明确市、县耕地和林草保护目标任务以及耕地、林地、草地空间矛盾处理规则,组织市、县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明确并划定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统一纳入“一张图”平台。市、县层级不编制专项规划,具体负责规划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