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规范《中小学校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3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3〕42号),我部组织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规范《中小学校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26年7月17日官方原文: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c/wjk/art/2026/art_c1760557c94c418f96691707c46bf5a3.html如小程序内无法直接打开,请复制上述网址到浏览器访问,或使用考松果题库APP、考松果PC端访问。
前言为适应国际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通行规则,2016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陆续印发《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等文件,提出政府制定强制性标准、社会团体制定自愿采用性标准的长远目标,明确了逐步用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取代现行标准中分散的强制性条文的改革任务,逐步形成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的技术性规定与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构成的“技术法规”体系。关于规范种类。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体系覆盖工程建设领域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分为工程项目类规范(简称项目规范)和通用技术类规范(简称通用规范)两种类型。项目规范以工程建设项目整体为对象,以项目的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和关键技术措施等五大要素为主要内容。通用规范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功能性能要求的各专业通用技术为对象,以勘察、设计、施工、维修、养护等通用技术要求为主要内容。在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体系中,项目规范为主干,通用规范是对各类项目共性的、通用的专业性关键技术措施的规定。关于五大要素指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中各项要素是保障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化和效率提升的基本规定,是支撑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项目的规模要求主要规定了建设工程项目应具备完整的生产或服务能力,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项目的布局要求主要规定了产业布局、 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总体设计、总平面布置以及与规模相协调的统筹性技术要求,应考虑供给能力合理分布,提高相关设施建设的整体水平。项目的功能要求主要规定项目构成和用途,明确项目的基本组成单元,是项目发挥预期作用的保障。项目的性能要求主要规定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水平或技术水平的高低程度,体现建设工程项目的适用性,明确项目质量、安全、节能、环保、宜居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应达到的基本水平。关键技术措施是实现建设项目功能、性能要求的基本技术规定,是落实城乡建设安全、绿色、韧性、智慧、宜居、公平、有效率等发展目标的基本保障。关于规范实施。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具有强制约束力,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工程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公众权益和公众利益,以及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满足经济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控制性底线要求,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维修、养护、拆除等建设活动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配套的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是经过实践检验的、保障达到强制性规范要求的成熟技术措施,一般情况下也应当执行。在满足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规定的项目功能、性能要求和关键技术措施的前提下,可合理选用相关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使项目功能、性能更加优化或达到更高水平。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要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协调配套,各项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相关技术水平。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实施后,现行相关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应及时修订,且不得低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中有关规定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为准。
1.0.3中小学校项目建设、使用和维护应遵循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因地制宜和适度创新的原则,满足安全、适用、经济、绿色、智慧、美观的要求。并应遵守下列原则:1保证校园建筑及设施安全,具备防灾避难能力;2满足教育功能要求,益于师生在校全过程身心健康;3保护环境,创建绿色校园和智慧校园。
2.2.2的规定。表2.2.2中小学校建筑结构及各组成部分、系统的设计工作年限类别设计工作年限(年)结构不低于50年屋面防水不低于20年卫生间防水不低于15年地下工程防水不低于建筑结构设计工作年限管线工程不低于15年外门窗不低于20年外保温系统不低于25年
2.2.4中小学校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对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浓度进行检测,其限值应符合表2.2.4的规定。表2.2.4中小学校项目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污染物名称(单位)浓度限量氡(Bq/m3)≤150甲醛(mg/m3)≤0.07苯(mg/m3)≤0.06甲苯(mg/m3)≤0.15二甲苯(mg/m3)≤0.20氨(mg/m3)≤0.15TVOC(mg/m3)(总挥发性有机物)≤0.45
2.2.5中小学校项目的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供暖设计温度,不应低于表2.2.5的规定。表2.2.5冬季室内供暖设计温度房间名称室内设计温度(℃)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普通教室、科学教室、实验室、史地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学生活动室、心理辅导室、任课教师办公室18舞蹈教室22体育馆、体质测试室15计算机教室、合班教室、德育展览室、仪器窒16图书室20行政办公用房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安防监控室、传达室18网络控制室、总务仓库及维修工作间16卫生室(保健室)22生活服务用房食堂、卫生间、走道、楼梯间16浴室25学生宿舍18
2.2.6中小学 校主要功能房间 的人员所需新风量不应低于表 2.2.6 的规定。表2.2.6主要功能房间人员所需新风量房间名称人员新风量(m3/(h·人))普通教室19化学、物理、生物实验室20语言、计算机教室、艺术类教室20合班教室16卫生室(保健室)38学生宿舍10注:人员新风量是指人均生理所需新风量与排除建筑污染所需新风量之和,其中单位面积排除建筑污染所需新风量按1.1m3/(h·m2)计算。
2.2.7中小学 校主要功能房间照明标准值 不应低于表 2.2.7 的规定,其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照明设备不应有频闪。表2.2.7主要功能房间照明标准值房间名称参考平面照度标准值(lx)统一眩光值UGR总均匀度U0显色指数Ra普通教室、史地教室、书法教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合班教室、阅览室课桌面300160.6080科学教室、实验室实验桌面300190.6080计算机教室机台面500190.6080舞蹈教室地面300190.6080美术教室课桌面500160.6090教室书写板黑板面500—0.8080风雨操场地面300—0.7065办公室、卫生室(保健室)桌面300190.6080走道、楼梯间地面100220.40—
2.2.8中小学 校 主要教学用房的隔声标准应符合表 2.2.8 的规定。表2.2.8主要教学用房的隔声标准房间名称空气声隔声标准(dB)顶部楼板撞击声隔声单值评价量(dB)语言教室、阅览室之间≥50≤65普通教室、实验室等与不产生噪声的房间之间≥45≤75普通教室、实验室等与产生噪声的房间之间≥50≤60音乐教室、琴房等产生噪声的房间之间≥45≤65
3.1.6中小学校应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汽车库应与学生活动区域分开,应设置单独的车道和出入口,不应影响校园日常活动;2校车候车场地应设休息区,并应设置在学生搭乘校车不需横穿马路的安全地带。
4.2.1中小学校主要教学用房的最小净高应符合表 4.2.1 的规定。表4.2.1主要教学用房的最小净高(m)教室小学初中高中普通教室、史地、美术、音乐教室3.003.053.10舞蹈教室4.50科学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教室、技术教室、合班教室3.10阶梯教室最后一排(楼地面最高处)距顶棚或上方突出物最小距离为2.20m注:安装吸顶式空调、吊装式实验设备等的用房,应保证安装后的最小净高符合表中相关要求。
5.1.4体育场地照明应设置防止眩光的措施,中小学校体育场地最低照度应符合表5.1.4的规定。表5.1.4中小学校体育场地最低照度序号运动项目参考平面照度(lx)a室内室外1风雨操场地面300-2篮球、排球、羽毛球地面3002003网球地面3003004足球地面3002005乒乓球b台面300-6游泳地面2002007室内健身地面200-8室外综合场地地面-200注:a为平均维持照度值;b乒乓球场地照明应重点考虑防止台面眩光。
5.3.2室内运动场地的净高应取决于场地的运动内容。各类体育场地区域的最小净高应符合表5.3.2的规定。表5.3.2各类体育场地的最小净高(m)体育场地田径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体操最小净高977946注:田径场地可减少部分项目降低净高。
7.2.2中小学校建筑的安全出口、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门等处净宽度应按表7.2.2计算。同时,教学用房的内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2.40m,单侧走道及外廊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80m;房间疏散门开启后,每樘门净通行宽度不应小于0.90m。表7.2.2安全出口、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门的净宽度(m/百人)
7.2.4中小学校教学用房的疏散楼梯,每个梯段的踏步级数不应少于 3 级,且不应多于18级,不得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小学楼梯踏步的宽度不得小于0.28m,高度不得大于0.15m;中学楼梯踏步的宽度不得小于0.28m,高度不得大于0.16m;楼梯两相邻梯段间不得设置遮挡视线的隔墙。
7.3.2上人屋面、外廊、楼梯、平台、阳台等临空部位必须设防护栏杆或栏板,防护栏杆必须牢固、安全,高度不应低于1.20m。防护栏杆最薄弱处承受的最小水平推力应不小于1.5kN/m。栏杆必须采取防止攀爬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间距不应大于0.11m。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学生坠落的措施。
8.2.5中小学校主要教学用房、室内体育设施、办公用房及生活用房应有良好的通风换气设施,主要教学用房室内空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不应大于0.1%,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及室内体育设施的室内空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不应大于0.15%。
9.0.3中小学校项目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并及时维修或者更换,应确保建筑部品、部件在工作年限内安全可靠。定期检查应涵盖表9.0.3所列项目。表9.0.3安全定期检查项目类别检查项目结构构件建筑变形、倾斜、沉降情况,结构构件变形、开裂或损坏情况,钢构件锈蚀情况等非结构构件建筑门窗、外饰面层、外保温层、外挑装饰构件、屋面附属设施、外挂空调支架、落水管等安全防护设施临空栏杆、楼梯栏杆、场地围墙或围栏、建筑出入口防止物体坠落措施、安全标识室内装修和家具家电墙面、地面、吊顶、灯具玻璃罩、地震中有倾覆可能的家具家电固定措施室外活动场地地坪平整情况、地面材料、运动设施消防安全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和器材、标志用电安全电源插座、外露电线、各类电器、避雷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