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强做优特色高效农业。支持革命老区积极发展有机农业、特色养殖和林下经济等,打造一批优质特色农副产品生产供应基地,深入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行动,做好“土特产”文章。支持符合条件的革命老区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加强农产品加工、仓储保鲜等能力建设。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加强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物流站点建设改造。加力实施消费帮扶,强化产销对接,培育打造一批知名区域公用品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
(二)推动重点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支持革命老区发挥比较优势,结合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明确重点优势产业发展方向,科学合理高效开发利用能源资源。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强化重点产业链整体升级和配套协作,提升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水平。加力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特色产业集群。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在具备条件的革命老区实施“人工智能+”行动,优化数字经济发展环境。
(三)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支持革命老区文化和旅游结合实际跨区域融合发展,促进景区联动、利益共享。设计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培育推介一批革命文物主题游径,提升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服务水平。加力培育红色旅游、生态旅游、康养旅游等融合业态,促进特色体育赛事规范发展,因地制宜增加优质运动项目供给,促进赛事、展览、节日、旅游一体谋划、一体开展。
(四)加强革命老区与发达地区产业合作。深入推进革命老区重点城市与东部发达城市对口合作,推广“企业+资源”、“研发+制造”、“市场+产品”、“总部+基地”等合作模式,建设一批跨区域合作平台。加大产业转移承接力度。鼓励革命老区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与国家级新区及发达地区开发区开展产业合作交流。推动革命老区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与东部沿海地区开放平台联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