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一 般 规 定
4.1.1 砌体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并应根据砌体结 构的特性,采取构造措施,满足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和耐久性的 要求。
4.1.2 砌体结构构件应依据其受力分别计算轴心受压、偏心受 压、局部受压、受弯及受剪等承载力,应保证构件有足够的强 度,满足安全性要求。
4.1.3 砌体结构各种墙、柱构件应进行高厚比验算,应保证构 件稳定性。
4.1.4 无筋砌体受压构件,按内力设计值计算的轴向力偏心距 e不应大于0.6y,y 为截面重心至轴向力所在偏心方向截面边缘 的距离。
4.1.5 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应设置水平拉结钢筋或钢筋 焊接网。
4.1.6 钢筋混凝土楼、屋面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或屋面板伸进纵、横墙内的长度,均不应小于120mm;
2 预制钢筋混凝土板在混凝土梁或圈梁上的支承长度不应 小于80mm; 当板未直接搁置在圈梁上时,在内墙上的支承长度 不应小于100mm, 在外墙上的支承长度不应小于120mm;
3 预制钢筋混凝土板端钢筋应与支座处沿墙或圈梁配置的 纵筋绑扎,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5 的混凝土浇筑成板带;
4 预制钢筋混凝土板与现浇板对接时,预制板端钢筋应与 现浇板可靠连接;
5 当预制钢筋混凝土板的跨度大于4.8m并与外墙平行时靠外墙的预制板侧边应与墙或圈梁拉结;
6 钢筋混凝土预制板应相互拉结,并应与梁、墙或圈梁 拉结。
4.1.7 砖烟囱块体材料应选用烧结普通砖,且高度不应大于 60m。抗震设防烈度8度Ⅲ类场地和IV类场地及抗震设防烈度9 度时不应用砖烟囱。
4.2 多层与单层砌体结构
4.2.1 承受吊车荷载的单层砌体结构应采用配筋砌体结构。
4.2.2 单层空旷房屋大厅屋盖的承重结构,在下列情况下不应 采用砖柱:
1 大厅内设有挑台;
2 6度时,大厅跨度大于15m 或柱顶高度大于8m;
3 7度(0.10g) 时,大厅跨度大于12m或柱顶高度大于6m; 4 7度(0. 15g)、8 度、9度时的大厅。
4.2.3 多层砌体结构房屋中的承重墙梁不应采用无筋砌体构件 支承。墙梁设计应包括墙体总高度、跨度、墙体及托梁的高跨 比、洞口尺寸及洞口位置的构造要求。
4.2.4 对于多层砌体结构民用房屋,当层数为3层、4层时,应 在底层和檐口标高处各设置一道圈梁。当层数超过4层时,除应 在底层和檐口标高处各设置一道圈梁外,至少应在所有纵、横墙 上隔层设置。多层砌体工业房屋,应每层设置圈梁。设置墙梁的 多层砌体结构房屋,应在托梁、墙梁顶面和檐口标高处设置圈梁。
4.2.5 厂房、仓库、食堂等空旷单层房屋应按下列规定设置 圈梁:
1 砖砌体结构房屋,檐口标高为5m~8m 时,应在檐口标 高处设置一道圈梁,檐口标高大于8m 时,应增加设置数量;
2 砌块及料石砌体结构房屋,檐口标高为4m~5m 时,应 在檐口标高处设置一道圈梁,檐口标高大于5m 时,应增加设置 数量;
3 对有吊车或较大振动设备的单层工业房屋,当未采取有 效的隔振措施时,除应在檐口或窗顶标高处设置现浇混凝土圈梁 外,尚应增加设置数量。
4.2.6 圈梁宽度不应小于190mm, 高度不应小于120mm, 配 筋不应少于4φ12,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
4.2.7 挑梁埋入砌体长度l₁ 与挑出长度l 之比应大于1.2;当 挑梁埋入段上无砌体时,l₁ 与 l 之比应大于2。
4.3 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结构
4.3.1 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结构房屋底部抗震墙构造应符合下 列规定:
1 现浇混凝土抗震墙厚度不应小于160mm, 且不应小于层 高的1/20。墙体周边应设置梁柱组成的边框。
2 当6度区的底层抗震墙采用普通砖砌体墙时,墙厚度不 应小于240mm, 砌筑砂浆强度不应低于M10。应先砌墙后浇框 架,沿框架柱高设置沿砖墙水平通长布置的拉结钢筋网片;在墙 体半高处尚应设置与框架柱相连的混凝土水平系梁。
3 当6度区的底层抗震墙采用小砌块砌体墙时,墙厚度不 应小于190mm, 砌筑砂浆强度不应低于Mb10。应先砌墙后浇框 架,沿框架柱高设置沿小砌块墙水平通长布置的拉结钢筋网片; 在墙体半高处尚应设置与框架柱相连的混凝土水平系梁。
4 当采用砌体抗震墙时,洞口两侧应设置芯柱或混凝土构造 柱;当墙长大于4m时,应在墙体中部设置芯柱或混凝土构造柱。
4.3.2 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结构房屋底部框架柱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框架柱截面尺寸不应小于400mm×400mm, 圆柱直径不 应小于450mm。
2 框架柱的轴压比,6度时不应大于0.85,7度时不应大 于0.75,8度时不应大于0.65。
3 框架柱的纵向钢筋最小总配筋率,当钢筋的强度标准值低于400MPa时,中柱在6度、7度时不应小于0.9%,8度时 不应小于1.1%;角柱、边柱和混凝土抗震墙端柱在6度、7度 时不应小于1.0%,8度时不应小于1.2%。
4 框架柱的箍筋直径,在6度、7度时不应小于8mm,8度时不应小于10mm, 并且应全高加密箍筋,箍筋间距不应大 于100mm。
5 框架柱的最上端和最下端组合的弯矩设计值应乘以增大 系数,8度、7度、6度时框架柱的增大系数应分别按1.5、1.25 和1.15采用。
4.3.3 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结构房屋墙体下部混凝土托梁构造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托梁的截面宽度不应小于300mm, 截面高度不应小于跨 度的1/10,且不应大于跨度的1/6;当墙体在梁端附近有洞口时 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跨度的1/8。
2 托梁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 间距不应大于200mm; 梁端1.5倍梁高且不小于1/5净跨范围内及上部墙体的洞口区段 及洞口两侧各一个梁高且不小于500mm 范围内,箍筋间距不应 大于100mm。
3 托梁沿梁高应设置不小于2φ14的通长腰筋,间距不应大 于200mm。
4 托梁纵向受力钢筋和腰筋应按受拉钢筋的要求锚固在框 架柱内,且支座上部的纵向钢筋在柱内的锚固长度应符合混凝土 框支梁的有关要求。
4.3.4 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结构房屋的楼板构造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过渡层的楼板应采用现浇混凝土板,板厚不应小于 120mm, 并应采用双层双向配筋;当洞口尺寸大于800mm 时, 洞口周边应设置边梁。
2 其他楼层,采用装配式混凝土楼板时均应设现浇圈梁; 采用现浇混凝土楼板时允许不另设圈梁,但楼板沿抗震墙周边均应加强配筋,并应与相邻的构造柱可靠连接。
4.4 配筋砌块砌体抗震墙结构
4.4.1 配筋砌块砌体抗震墙应全部用灌孔混凝土灌实。
4.4.2 配筋砌块砌体抗震墙的水平钢筋应配置在系梁中,同层 配置2根钢筋,且钢筋直径不应小于8mm, 钢筋净距不应小于 60mm; 竖向钢筋应配置在砌块孔洞内,在190mm 墙厚情况下, 同一孔内应配置1根,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0mm。
4.4.3 配筋砌块砌体抗震墙的配筋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墙的转角、端部和孔洞的两侧配置竖向连续的钢筋, 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2mm;
2 应在洞口的底部和顶部设置不小于2φ10的水平钢筋,其 伸入墙内的长度不应小于40d 和600mm;
3 应在楼板、屋面的所有纵横墙处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 梁,圈梁的宽度和高度应等于墙厚和块高,圈梁主筋不应少于 4φ10,圈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同层混凝土块体强度等级 的2倍,或该层灌孔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并不应低于C20;
4 抗震墙其他部位的水平和竖向钢筋的间距不应大于墙长、 墙高的1/3,也不应大于600mm;
5 应根据抗震等级确定抗震墙沿竖向和水平方向构造钢筋 的配筋率,且不应小于0.1%。
4.5 填 充 墙
4.5.1 当填充墙非均匀布置时,应考虑质量及刚度的差异对主 体结构抗震不利的影响。
4.5.2 填充墙上的作用应包括墙体自重、墙体上附着物的重量、 风荷载及地震作用。
4.5.3 填充墙应满足风荷载及地震作用影响下的稳定性要求。
4.5.4 填充墙与周边主体结构构件的连接构造和嵌缝材料应能 满足传力、变形、耐久、防护和防止平面外倒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