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能耗标准 Standard for energy consumption of building GB/T 51161-2016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6年1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097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能耗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民用建筑能耗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1161-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4月15日
2.0.5 能耗指标实测值 measured value of energy consumption indicator 基于实测的建筑能耗得到的能耗指标值。
2.0.6 建筑面积 construction area of building 房屋外墙(柱)勒角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的永久性建筑。
2.0.7 建筑供暖能耗指标 building heat energy consumption indicator 在一个完整的供暖期内,供暖系统所消耗的一次能源量除以该系统所负担的建筑总面积而得到的能耗指标,它包括建筑供暖热源和输配系统所消耗的能源,单位为kgce/(m2·a)或Nm3天然气/(m2·a)。
2.0.8 建筑耗热量指标 building heat demand indicator 在一个完整的供暖期内,在建筑物热入口得到的供热系统向其提供的热量除以建筑面积所得到的能耗指标,单位GJ/(m2·a)。
3.0.1 关于建筑用能的分类,发达国家常见的做法是将建筑用能分为住宅用能和公共建筑用能,如美国的能源信息署(U.S.Energy Information Administration),日本的能源经济研究所(the Institute of Energy Economics,Japan)等。发达国家的这种分类方式,是基于其建筑实际用能情况的。而对于中国,由于地域辽阔、气候复杂、地区经济水平差异大等原因,有必要根据我国建筑能源实际消耗的特点,对我国建筑进行合理分类。这样有利于清楚地认识中国各类建筑能耗的特点与发展趋势,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节能工作。 在严寒和寒冷地区,供暖能耗在建筑总能耗中占有较大的比重,供暖的方式有“集中供暖”和“非集中供暖”。集中供暖地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北京、天津、河北、青海、甘肃、山西、宁夏、新疆、山东、河南、陕西秦岭以北地区。共15个省市的全部或部分地区。在“集中供暖区”的城镇冬季供暖是以大规模集中供暖方式为主,热电联产热源和80蒸吨以上大型锅炉热源为70%以上的城镇建筑提供供暖热量。而其他地区包括西藏、四川西部、贵州省部分地区等冬季寒冷的地区尽管冬季也需要供暖,但由于能源、环境和气候特点,不适合大规模集中供暖,并且目前的主要供暖方式也是以单户、单栋建筑或单独小区为基本单元的分散的和小规模的供暖方式。 集中供暖地区的建筑能耗中,供暖能耗占当地建筑总能耗的一半以上。但是由于这种大规模集中供暖的模式,供暖系统是由各类不同的供热企业负责运行,供暖能耗的高低既和建筑保温水平有关,又与供暖系统和热源系统形式有关,更与供热企业的运行水平相关。并且,实际的供暖能耗数据大多掌握在各个供热企业中,大多数末端用户无法获取其供暖能耗。鉴于这一现实,对集中供暖区的建筑能耗,需要把供暖能耗分开单独考核与管理。这样,如图1所示,我国城镇建筑能耗分为“集中供暖区”和“非集中供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