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本条阐明了制定规范的目的和意义。
本规范是我国工程防火设计规范的一个组成部分,其目的是为我国汽车库建设的建筑防火设计提供依据,减少和防止火灾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危害,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停车问题是城市发展中出现的静态交通问题。静态交通是相对于动态交通而存在的一种交通形态,二者互相关联,互相影响。对城市中的车辆来说,行驶时为动态,停放时为静态。停车设施是城市静态交通的主要内容,包括露天停车场,各类汽车库、修车库等。因此,随着城市中各种车辆的增多,对停车设施的需求量不断增加。近几年来,大型汽车库的建设也在成倍增长,许多城市的政府部门都把建设配套汽车库作为工程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并制订了相应的地方性行政法规予以保证。特别是近几年随着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增多,在新建大楼中都配套建设了与大楼停车要求相适应的汽车库,由于城市用地紧张、地价昂贵,近年来新的汽车库均向高层和地下空间发展。
我国许多大城市,近年来车辆增长速度都比较快,一些特大城市,如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武汉、沈阳、重庆等,虽然机动车的绝对数量与经济发达国家比仍有差距,但由于增长速度快,使原本已很落后的城市基础设施不能适应,加上对静态交通问题认识不足,停车设施的建设远远不能满足需要,致使城市停车问题日益尖锐,不仅停车困难,由于占用道路停车,使已经拥堵的城市动态交通进一步恶化。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4年统计公告,2014年年末全国民用汽车保有量达到1.54亿辆,是2005年保有量的近5倍,从2005年的3100多万辆,10年间增长了1.23亿辆,年均增加1200多万辆。根据最新的统计,全国现有汽车保有量超过百万的城市已有35个,其中天津、上海、苏州、广州、杭州、郑州等10个城市超过200万辆,重庆、成都、深圳超过300万辆,北京超过500万辆。